关于对湘西州宏远公路监理有限公司的处罚决定
关于对湘西州宏远公路监理有限公司的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州交处罚【2022】004号 |
被处罚对象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331007632547380 |
法定代表人名称 | 尹新辉 |
违法行为类型 | 忽视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
违法事实 | 违反《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公路建设从业单位忽视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造成较大质量或安全事故的,属于较重的违法程度,应当对项目法人给予警告;对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单位给予警告;对情节严重的监理单位,由发证机关责令停业整顿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制定的《湖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第3章第148条 |
处罚类别 | 责令整改违法行为 |
处罚内容 | 1.责令整改违法行为;2.停业整顿三个月。 |
罚款金额 | 0元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务的金额(万元) | 0元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 及编号 | 无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年1月31日 |
处罚机关 | 湘西自治州交通运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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