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为鉴: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开展警示教育学习活动

以案为鉴: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开展警示教育学习活动

来源: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发布时间:2025-02-24 字体大小:

2月21日,州交通运输执法支队在周五学习活动中开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警示教育,旨在以案为鉴、以案明纪、以案正风,坚持刀刃向内、自我检视,不断提高执法素养,确保交通运输执法队伍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支队长杨峰、班子成员以及全体干部职工参加此次警示教育学习活动。

在学习活动中,全体人员首先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关于执法监督的重要指示,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提出的“五个严禁”、“八个不得”;重点学习了《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近期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领域负面舆情事件的通报》,深入探讨通报中山西省灵石县交通执法人员群腐案件、陕西省宝鸡市交通执法部门不作为推诿扯皮事件、安徽省村民用货车运输自用柴油被罚事件背后的警示意义。学习活动还传达了2025年度州直交通运输系统党建和纪检工作联席会议的重要精神,提醒全体干部职工要做好新一年的廉政工作。

此次学习活动,支队长杨峰向干部职工全面分析了当前我们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领域整治与规范执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并对支队的执法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认清形势,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执法的责任感。全体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到党和国家对于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的用心和决心,大家要自觉将国家、省、州有关规范行政执法的部署落实到执法实践中,坚持主动学法用法,认真遵循法定程序,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流程进行调查、取证、处罚等环节,秉持“公平公正”、“法无授权不可为”原则,有力维护好群众利益及法治尊严。二是要以人为本,文明执法,进一步维护好交通运输执法的良好形象。要坚持整齐着装、持证上岗、言行规范、态度和蔼。要充分尊重执法对象的人格尊严,以理性平和的态度与执法对象沟通,富有同理心,充分理解执法对象的处境与诉求。严格把握裁量权,避免过罚失当、类案不同罚等问题在执法过程中产生。要扎实开展柔性执法、说理式执法,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引导执法对象纠正违法行为。要彻底摒弃冷、横、硬的执法态度,抛弃运动式执法、“一刀切”执法方式,全力纠正以罚代管、一罚了之、重处罚轻教育等思想和行为。还要认真开展“轻微不罚”、“首违不罚”工作,落实好对交通运输领域首次违法行为、轻微违法行为免于处罚的清单式管理,做好对超限超载比例10%以下违法程度较轻的货运车辆不予处罚提醒警告工作,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三是要廉洁自律,拒腐防变,进一步抓实执法队伍的作风建设。全体干部职工要自觉地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坚定理想信念,坚持把作风建设当做个人思想建设的必修课、常修课,积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要坚持在执法过程中保持清醒的头脑,严明执法工作纪律,严格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一切依法依规办事,拒绝以权谋私,不该要的坚决不要,不该拿的坚决不拿。要着力避免假借行政执法之名收取企业、交通运输从业人员以及群众的“好处费”、“过路费”等违规行为的出现,尤其要坚决杜绝以行政处罚的名义收取执法对象的“保护费”,充当违法行为的“保护伞”,帮助不法逃避法律制裁的恶劣行径。要自觉接受社会及群众的监督,开展阳关办案行动,通过意见箱、12328热线、网络邮箱等多种途径,广泛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关心关注群众反应的问题,及时妥善解决群众的举报投诉,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交通运输执法队伍,为群众的平安出行保驾护航。

下一步,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继续保持警钟长鸣,坚持把法治理念融入血脉,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作风,让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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