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交通运输执法支队及时处置超限车辆护路产安全
2025年2月17日,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接到湘西高速永顺管理所的电话线索,一辆牌号为鄂D04002的半挂货车有违法超限运输的嫌疑,已被暂时扣留在龙吉高速首车收费站。
州交通运输执法支队第一时间派出高速路政执法三大队赶赴现场调查核实。执法人员发现该车载运的货物属于可分载物品,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十一条规定,该车不满足办理大件运输许可条件。同时,通过测量该车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确定其实际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为4.62米、总宽度为3.86米、总长度为29.7米,长宽高均符合《规定》中第三条(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超过4米、车货总宽度超过2.55米、车货总长度超过18.1米)对超限运输车辆车货总体外廓尺寸的认定标准。因此,该车确系违法超限运输车辆,其上路行驶行为严重危害高速路产及行车安全。
经过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和收集有关证据,确定该车辆违法超限运输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执法人员严格按照行政执法程序对驾驶员进行问询,并认真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在依法做出了行政处罚决定的同时通知了涉案车辆的所属公司,责令卸载转运超限货物,及时消除违法行为。在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的过程中,执法人员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一方面对驾驶员及货运企业普及了《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以及《湖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等法律法规;另一方面则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对超限车辆处以相应数额的罚款。驾驶员和涉案公司均表示将要以此为戒,杜绝此类违法行为的再次发生。
在此,州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也提醒货物运输企业,要认真学法,自觉遵法守法,积极配合执法部门维护好交通运输秩序。同时,也重点提醒广大驾驶人员在驾驶车辆过程中,要保持高度警觉,确保行车安全,避免公路交通次生事故的发生,不要因与本身无关的违法行为而造成不必要的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