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规范验收促提质增效——镇溪街道寨垅村道路改造工程践行湘交农路规〔2024〕7号文件的实践与启示
《湖南省农村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湘交农路规〔2024〕7号)自2024年7月实施以来,为全省农村公路建设提供了科学化、规范化的验收指引。镇溪街道办事处寨垅村道路提质改造工程交竣工验收会作为吉首市“四好农村路”严格遵循新规要求,具有典型示范意义。
该项目全长1.44公里,将原4.5米水泥混凝土路面拓宽至7米沥青路面,同步完善排水、安防等设施,总投资约252.7万元,工期180天。作为一般农村公路项目,其验收流程充分体现了新规的灵活性与实效性,为同类工程树立标杆。
根据湘交农路规〔2024〕7号文件,农村公路分为“重要”与“一般”两类。本项目因里程短、技术难度适中,被列为一般项目,采取交工与竣工验收合并模式,避免了传统分步验收的重复环节。通过多部门联合验收委员会统筹推进,工期缩短30%,节省行政成本约15%。
验收委员会由交通局总工马耕田牵头,联合局计划股、总工办、质安站、接管单位,与业主、设计、监理、施工公司等参建公司,采用内外业检查的方式,对现场的路面、排水设施、安防设施进行专项检查,然后对内页资料详细审查。
该项目采用新规进行实践,标志着我市农村公路建设管理迈入规范化、科学化新阶段。该文件通过明确验收主体、优化验收程序、强化质量管控等措施,为农村公路交竣工会提供了系统性指导,对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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