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相关事项公示(21.1.21)
市际客运经营相关许可公示
现将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如有意见或建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湘西州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反映,并在反映材料上署名,所反映的内容必须真实。
反映人为法人的,反映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反映的,反映材料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否则视同为意见无效。
联系及传真电话:0743-8223264
附页:1、客运班线许可前公示情况表
2021年1月21日
客运班线许可前公示情况表
序 号 |
经营单位 |
线路名称 |
始发地 |
终到地 |
车辆类型 |
投入 车辆数 |
座位数 |
备注 |
1 |
吉首安达汽车民运有限公司 |
芙蓉镇—张家界 |
芙蓉镇 |
张家界 |
小型中级 |
1 |
19 |
湘U19375 因经营期限届满,重新提出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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