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相关事项公示(20.04.26.)
市际客运经营相关许可公示(延续经营)
现将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如有意见或建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湘西州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反映,并在反映材料上署名,所反映的内容必须真实。
反映人为法人的,反映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反映的,反映材料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否则视同为意见无效。
联系及传真电话:0743-8223264
附页:客运班线许可前公示情况表
2020年4月26日
客运班线许可前公示情况表
序 号 |
经营单位 |
线路名称 |
始发地客运站 |
终到地客运站 |
车辆类型 |
投入 车辆数 |
座位数 |
途径线路 |
备注 |
1 |
湘西自治州汽车运输总公司 |
吉首—常德 |
吉首西口汽车站 |
常南汽车站 |
中型高一 |
1 |
38 |
吉常高速 |
湘UA8608 延续经营 |
2 |
湘西自治州汽车运输总公司 |
吉首—怀化 |
吉首西口汽车站 |
怀化汽车西站 |
中型高一 |
1 |
39 |
G209 |
湘U19007 延续经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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