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自治州交通运输局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湘西自治州交通运输局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来源:州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15-11-16 字体大小:

2015年全州交通运输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建设法治交通为目标,着力抓好法制宣传、执法人员培训和行政执法监督等重点工作,进一步提升全州交通运输系统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一、以加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为切入点,积极营造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湖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十二五”规划》、《法治湖南建设纲要》,继续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教育,重点开展《湖南省乡村公路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湖南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条例》和《湖南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年内即将出台)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好“六五”普法考试。各级交通运输部门的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行政执法人员要全面学法,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着力提升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把依法行政贯穿于交通运输行政管理的各个环节,成为一线行政执法人员的自觉行动。

二、以开展执法人员培训为抓手,进一步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

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和《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方案》,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在全州交通运输系统中开展形式多样的行政执法人员专题培训,推进行政执法人员全员轮训。今年,将重点举办执法文书培训班,举办《行政处罚法》、《湖南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条例》等专题培训班,重点就行政执法评议、督查和案件评查中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剖析,以案说法,提升基层执法人员的办案质量和水平。考试成绩将记入执法人员和执法证件管理信息系统,作为执法证件年审的重要依据。

三、以强化执法监督为手段,进一步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

(一)开展交通运输执法评议考核。通过执法检查,及时处理、纠正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加强执法机构和人员的相互学习和交流,发现、表彰、推广执法先进典型。不断改进考评方式,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在日常督查的基础上,组织开展执法专项检查,采取明查、暗访等多种形式的检查方式,重点打击乱执法和不执法行为,认真查处违法案件和举报投诉案件,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行为,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开展交通运输执法案卷评查。今年,州交通运输局将制定《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在全州范围内组织开展12次执法案卷评查活动。通过案卷评查来监督行政执法,规范案卷制作,促进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熟练运用统一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文书。评查结果将在全行业进行通报,优秀文书、案卷作为示范文本将在行业内进行推广。各单位要对照案卷制作的标准,全面查找问题,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提高执法文书制作水平。

(三)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和《湖南省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的要求贯彻落实《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细则》,规范行政复议受理、审理、决定、指导监督、保障等工作,进一步提升行政复议工作水平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作用。一是要完善交通运输行政复议工作机制。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交通运输行政复议工作机制,明确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规程,落实行政复议经费。二是要畅通行政复议渠道,积极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凡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复议申请,必须依法受理,绝不允许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把合法的复议申请挡在大门之外。对依法确实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或者应当通过其他途径解决的事项,也要认真作出解释,告知解决问题的途径,绝不允许简单地一推了之。三是要切实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对人民法院受理的交通运输部门的行政诉讼案件,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行政执法机构要高度重视积极应诉。

(四)规范交通运输行政审批行为。建立和完善交通运输审批事项程序性规定,完善审批工作流程和管理规范,明确每个审批环节的审批标准、审批职责和审批时限,严禁随意扩大或缩小审批权限。改革交通运输审批运行方式和程序,积极推行电子政务、网上审批、联合审批,进一步减少审批层次、优化办事流程、减少办事环节、压缩办事时限,提高服务窗口就地办结率,最大程度地方便行政相对人。

(五)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制度。加大对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监督,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推进行政执法监督保证行政处罚正确、公正实施,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四、以加强执法队伍管理为突破口,努力打造一支正规化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

(一)严格执行“凡进必考”制度。今后执法机构进人必须由人事部门统一招考,坚决杜绝随意进人的现象。录用执法人员,必须遵循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核定的编制定额内,通过公开考试、考核的程序进行。按照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要求,逐步消化和减少编制外执法人员数量。凡不符合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条件、未参加岗位培训和考试不合格的,一律不得发放执法证件。

(二)严格行政执法人员的日常管理和教育。按照交通运输部行政执法风纪的要求,进一步加大日常督查的力度,严格规范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和执法风纪,禁止和查处违规执法、粗暴执法等行为,不断提升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

(三)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凡是没有取得行政执法证的,不准从事行政执法工作。

(四)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加大执法硬件投入,推进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开展执法队伍交通工具、执法器材、执法通讯设备、现场取证设备、执法处理窗口等的标准化配置工作,增强执法力量。

(五)大力宣扬先进事迹和典型。总结典型经验,抓好先进典型选树工作,注重正面宣传,结合各项创先争优活动,发现、培养和表彰一批优秀一线执法机构、执法人员,以点带面,促进行政执法规范化,法制化。

五、依法治理公路、水上“三乱”。

进一步加大依法治理公路、水上“三乱”工作力度,不断完善查处“三乱”快速反应机制,年内组织开展1-2次监督检查,坚决遏制公路和水上乱设卡、乱收费、乱罚款行为。

六、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

按照《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要求,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三统一”(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有效期制度、备案审查制度和申请审查制度,做到“有件必审”、“有件必登”、“有件必备”、“有错必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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